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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平昌检察:“益护水乡”团队用心守护“平安昌盛地 山水生态城”
www.pc.bazhongpeace.gov.cn 】 【 2022-03-23 10:42:22 】 【 来源:平昌长安网

  平昌县地处长江水系重要支流渠江上游水生态重点保护区,河流总长度747公里,流域面积2229.12平方公里,丰富的优质水资源诞生了江口醇、小角楼两大全省著名的白酒品牌,孕育了8个“AAAA级”景区,素有“醉美水乡”的美称。


  近年来,平昌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全县水生态保护工作,创新设立“益护水乡”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紧紧围绕全县生态发展定位,积极发挥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职能,强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流域协调保护等工作,做好“水文章”,答好“生态卷”,为护航平昌县水生态文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紧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2020年4月,平昌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内澌滩、云台辖区通河河道存在非法网箱养殖,饲料残渣、生活垃圾和腐烂的鱼肉严重污染河道水域环境,且养殖区域处于平昌县城饮用水源上游,影响县城几十万居民饮水安全。在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后,平昌县检察院及时立案审查,依法向县水产渔政局、澌滩镇政府、云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向县委政府报告,引起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对通河河道非法网箱养殖进行取缔并对污染水域彻底治理,保障县城居民饮水安全。通过此案办理,拆除网箱286口,修复被污染水域210公顷。同时促成巴中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整治河道非法网箱养殖和污水直排”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共同努力,维护巴中河流水域环境,保障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线、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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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好生态修复“点睛之笔”


  “我对自身所犯的错误和造成的危害后果真诚悔过……”被告人何某某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何某某用地笼(俗称“绝户网”)在平昌县双泉渡口码头通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试验区非法捕捞水产品370余斤,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沿河流域的水生态资源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7月,平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同年8月,平昌县检察院联合县水产渔政局、县海事处、县公安局等单位,主动邀请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在双泉渡口码头开展了助力长江“十年禁渔”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监督何某某投放鲫鱼0.55万尾、黄颡鱼2.1万尾、鲶鱼1.6万尾、华鲮1万尾,共计5.25万尾。


  此次增殖放流秉承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让生态破坏者成为生态修复人,让非法捕捞水产品者成为护鱼人,旨在通过投放不同种类的鱼苗,对通河和长江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进行补充和恢复,实现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的目的,促进长江渔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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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治水护水“联动文章”


  2022年3月4日,平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李静江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联合县水务局、县河长办公室、大寨镇政府负责同志等,对辖区内磴子河河岸线生态环境开展联合巡查。联合巡查组查看了河水水体、水质和周边的生态环境,发现磴子河沿线周边存在违规倾倒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针对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大寨镇政府当场组织力量及时处理,对违规倾倒生活垃圾污染河岸线问题,平昌县检察院与县水务部门、河长办、镇政府进行会商,充分交流意见,启动公益诉讼监督。这是平昌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构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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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河长+检察长”机制建立以来,县河长制办公室向检察机关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经审查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与行政机关磋商结案1件,高效解决水生态损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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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平昌县检察院要把“益护水乡”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建设与高检院提出的“质量建设年”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持续关注水资源保护、城市二次供水、河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问题,高悬公益诉讼利剑,以‘检察蓝’守护平昌‘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平昌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继元说。(报送单位:平昌县检察院,撰稿人:张继元、审稿人:吴汇柏)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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